相关问答
黑龙江陪产假为15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
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8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黑龙江女职工合法生育的,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陪产假、又称护理假、陪护假、照顾假,是女职工合法生育期间,给予其夫照顾生育女职工的休假权利。陪产假不是劳动法的规定,不受劳动法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陪产假的争议也不是劳动争议,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陪产假有计划生育法规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陪产假纠纷,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理。根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黑龙江省女职工合法生育的,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假期工资照发。《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资照发。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8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9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享受结婚假期15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结婚假期10天,支付假期工资。符合本条例生孩子的,女性享受产假180天,支付假期工资,不影响录用、工资调整、升级的男性享受护理假期15天,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适当延长,支付护理假期工资。
黑龙江省在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条例规定对黑龙江省的婚假、产假和陪产假进行修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方享受产假18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即:产假:180天;护理假:15天。其它: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2人已浏览
576人已浏览
640人已浏览
7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