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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有,实行认缴制,不需要进行验资的。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则需要验资。注册资本越高,...
实行认缴制,不需要进行验资的。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则需要验资。注册资本越高,则责任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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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度;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其他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为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公司成立时股东(发起人)首次出资比例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受到限制。3、简化登记事项和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企业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证券公司经营本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第(四)项至第(八)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第(四)项至第(八)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实收资本。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和各项业务的风险程度,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调整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1、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有,实行认缴制,不需要进行验资的。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则需要验资。注册资本越高,则责任越大。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有,实行认缴制,不需要进行验资的。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则需要验资。注册资本越高,则责任越大。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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