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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以怎样的态度维护职工的权益?

2021-03-11
1、树立科学维权观。 树立科学维权观,是坚持以科学理论指导工会维权工作的需要;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需要;是立足国情、突出中国工会维权特色的需要。树立科学维权观要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从职工切身利益出发,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三个代表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新发展,是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也是做好新时期企业工会工作的重要指南。中国工会是党领导的群众组织,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这一性质决定了工会必须始终把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目标,这也是企业工会为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奋斗的目标和归宿。企业工会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改革利益调整中既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又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要提高工会干部自身的素质 工会组织维护职工的权益是通过工会干部的工作来实现的,因此,工会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就成为工会能否更好的履行维权职能的关键。第一要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素质,增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政治素质是工会干部素质中的关键,作为工会干部不仅要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而且要牢记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职工群众是企业的主人,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干部应尽的责任。第二要提高工会干部的文化业务素质。工会干部应该加强学习,掌握有关的法律和政策,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吃透工会工作基本理论,自觉贯彻执行工会工作的方针和总体思路,全面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能。 3、以务实的创新精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求真务实的开展维权工作,创新是灵魂,服务是关键,执行是重点,维护是基点。创新工会工作,一定要把握好工会的定位,处理好与企业利益的关系,工会代表职工群众,在为职工说话办事的过程中,要抓住企业发展的关键,通过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来最大限度地实现和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要充分体现维权的本质要求,必须做到:第一要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始终把保持与群众的密切联系作为工会工作的生命线,工会干部在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时,都要心里装着群众,工作依靠职工群众,一切服务职工群众,使广大职工群众切实感到工会是自己的组织。第二要创新服务工作,制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新举措,做到管理精细化。第三要表达维护广大职工的利益,把党政关注的重点、社会反应的难点和职工关心地热点,有机的形成工会组织工作的结合点,更加卓越的开展工作。真正做到从源头参与、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切实发挥工会组织的维权职能。第四要把职工的事情作为头等大事,认认真真、竭尽全力的做实、做细、做好。在具体的的保障机制上体现维权、在职工帮扶上体现维权、在职工的发展上体现维权。第五是工会在服务于职工的同时,要定时定期的组织职工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方面让职工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也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受教育权,形成维护、协调、服务为一体的大维护局面。 4、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履行工会的职能 做好工会的维权工作,必须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在维护方式上,变“人治”为“法治”。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离不开法制的完善和法治的实施。把维护职工利益纳入法治的轨道,建立规范维护机制。在企业改革改制中,坚持程序的合法性,操作的规范性,把握维护职工利益的实质性,严格按政策规定妥善安置好职工。作为群众组织的工会,既要承担民主管理机构的职责,又要支持行政管理,还肩负着组织广大职工学法、知法、用法、护法的任务。关心职工利益和疾苦,实实在在的为职工排忧解难,是建立和谐企业的意义所在,是企业工会工作的着眼点的立足点,也是工会依法维权的主要方式。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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