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未经县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核准擅自购置营运车辆的,每车处以购车价3%以上5%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总额不得超过1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第二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是取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格的合法凭证,是依法从事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海事行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身份证明。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包括《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和《海事行政执法证》。从事海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海事行政执法证》,从事其他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 3.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海事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的法制机构负责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第四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格式、内容、编号和制作要求由交通运输部规定。 第五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 未取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一律不得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一)客运经营者未经县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批准擅自开行客运班线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客运经营者无故不按核定的线路、区域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客运经营者擅自增加、减少班次以及停止运行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客运经营者无故不在核定的客运站停靠、上下旅客、装卸行包的,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五)客运经营者无故不按核定的时间发车的,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六)客运经营者无故在途中更换车辆、停止运行、途中甩客或将旅客移交他人运送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七)客运经营者采取欺骗手段招揽旅客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八)客运经营者不在规定的售票场所售票或强揽旅客的,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客运经营者或司乘人员收取票款后不给旅客车票或给予的车票与票款不符的,每人次处以100元的罚款。
道路违法运输行政处罚的原则是: 1.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2.实事求是、依法惩罚原则。 3.判别责任、分别处罚原则。 4.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19人已浏览
2,822人已浏览
1,121人已浏览
1,6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