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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第八十七条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
首先,债权人会议按下列情况对债权进行分类,一般同一类的为一组: 1、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2、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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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制度的立法目的与破产清算将债务人的财产公平的分配给债权人的立法旨意不同,其更侧重于拯救身陷困境的债务人,实现企业再建。因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重整:重整,是指在企业无力偿债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保护企业继续经营,实现债务清理和企业调整,使之摆脱困境,走向复兴的再建性债务清理制度。1当我们从程序层面上看重整时,它便是我们今天将多次提到的重整程序。
需要债权人的分组表决。分组表决是指将债权人和股东按不同标准分为若干小组,各小组的表决采取人数和债权额或股权额双重标准或表决权额单一标准。各组表决的结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普通债权不是破产债权。破产债权区别于一般的普通债权,一般债权是当事人依照合同的约定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享有的一种权利,而破产债权则是以破产企业为对象、特定化了的一般债权;一般债权不受债务人财产状况的限制,而破产债权要受到债务人破产财产的限制。通常情况下,破产债权很可能会无法要回,在这个时候需要经过一些流程才可以对债权进行清偿,但是普通债权可以直接在法院起诉,就可以让对方进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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