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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第二款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
关于宅基地被侵占如何办这应当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当先向乡(镇)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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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宅基地是一种土地使用权,别人强行侵占是侵权行为。根据土地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与直接侵权人协商处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2、找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 3、收集侵权的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
如果农村宅基地已经被他人登记,可以先找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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