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 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
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有: 1、合同有成立效力。 2、合同效果效力待定。 3、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要件。 4、效力待定并非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禁止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同效力待定怎么处理 在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况下: 一方面有权人可以行使追认权,使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确定有效的合同,追认权的行使一般以明示的方式作出 另一方面,对合同相对人的利益也不能不予保护,为求得平衡,法律赋予相对人两项权利,即催告权与撤销权。所谓“催告”是指相对人要求追认权在一定时间内明确答复是否承认该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果追认权人对催告过期不作答复,则视为拒绝追认。所谓“撤销”,是指相对人在追认权人对合同未予追认前消灭该合同效力的意思表示。 效力待定合同的补救和处理是怎样的 效力待定合同虽然从实质上讲是一种无效合同,但此种合同存在的瑕疵是可以修正的,许多情况下并不损害权利人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权利人和相对人也追求合同有效的法律效果,基于维护交易秩序和保护相对人利益考虑,民法典将此类合同定只要采取补救措施即对合同瑕疵进行修正合同就发生法律效力。实践中该类合同可能导致两种结果:一是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合同无效。二是进行修正,合同有效。从我国民法典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补救措施: (1)限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无权代理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合同有效。由此可见,效力待定合同的补救措施包括两种:一是第三人即权利人行使追认权二是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以下情形: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欠缺而使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有待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进行追认,追认之后即成为有效合同,不予追认则为无效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 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2.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 3.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地溯及于行为成立之时。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拒绝后,自始无效。 4.效力待定合同的主体特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所签订的合同;被代理人有权追认无权代理人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无权为处分行为的对方是效力待定合同中的第三人。 效力待定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类: 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二是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此三类合同分别是由于有关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缺乏定立合同的资格或缺乏处分能力造成的,如果给有关权利人赋予承认权,使之能够以其利益判断做出承认而使合同有效或者拒绝而使合同无效,往往是有利于权利人的利益,有利于促进交易的。因此,将这类合同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是符合权利人的意志和利益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人已浏览
636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