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
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申请房地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及相关申请材料。 二、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房地产份额,应当与受让人共同申请转让登记。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房地产登记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第四,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房地产登记。 第五,因继承、遗赠取得房地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书、遗嘱; 或者所有法定继承人关于房地产分配的协议和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也可以提交公证材料或者有效的法律文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742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