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事实婚姻是指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名义共同生活的两性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中<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通知明确指出,从1994年2月1日...
可撤销婚姻撤销前婚姻是有效的。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一般是不能经过调解的。无效的婚姻被确认无效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无效婚姻不能撤销,无效婚姻自始至终无效。无效婚姻不需要撤销,只需要申请无效,可以撤销的婚姻需要向法院申请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是指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时间是1994年2月1日之前,两人已经符合结婚的本质要求。 婚姻的本质要求是指双方均无配偶,已达到法定婚龄,无婚姻禁止等。 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求,未登记结婚的,属于同居关系,不能视为事实婚姻。
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院请求撤销该婚姻。”造成婚姻可被撤销的情形是指受胁迫而结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进一步规定,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而结婚的情况。上文中为您整理了全部的关于无效婚姻的情形以及可撤销的婚姻的情形。希望你在阅读本文后,对于婚姻效力的判断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在认识了婚姻效力瑕疵以后,你还需要了解遇到这些情形怎么处理的问题,如果你不知道怎么救济,可以咨询网站获得解答。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8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3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