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下列核价方法...
计算被盗物品的数额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 2、生产领域的产品,成品按前项规定的办法计算; 3、单位和公民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计算被盗物品的数额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 2、生产领域的产品,成品按前项规定的办法计算; 3、单位和公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物品,原则上按购进价计算; 4、农副产品,按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中等价格计算。
计算被盗物品的数额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 2、生产领域的产品,成品按前项规定的办法计算; 3、单位和公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物品,原则上按购进价计算; 4、农副产品,按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中等价格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8条规定:经审判长准许,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就公诉人讯问的犯罪事实补充发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就附带民事部分的事实向被告人发问;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控诉一方就某一问题讯问完毕后向被告人发问。刑事诉讼法第186条第二款规定: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因此,刑事案件开庭中,不管是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还是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都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