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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公积金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 1、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核准→签约→结算 2、办理材料 ①《海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申请表(系统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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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面谈→审批→签约→担保→放款对冲商贷→(抵押) 办理材料 ①《海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②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出示原件,复印件4份) ③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未婚证明、离婚证)(出示原件,复印件1份) ④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出示原件,复印件1份) ⑤家庭住房信息登记证明(1份) 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出示原件,复印件1份) ⑦原购房合同(出示原件,复印件1份)或房屋产权证、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出示原件,复印件各1) 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出具的申请转贷日前一年的还贷记录、借款余额证明(1份) ⑨各自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1份)
上海市二手房纯公积金贷款需携带资料 1、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帐号(共同借款人必须与借款人为直系血亲并且同一户口一年以上) 2、《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1本)、首付收据(原件、复印件,首付必须超过20%)并提供银行转帐交易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3、主贷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必须到场,并提供以下资料:所有人(未上产证的产权共有人的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3份),未成年人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复印3份)、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整本复印1份)、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复印1份)(若单身需民政局的单身证明原件) 4、卖房人以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产证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5、若放款到买方,卖方需写同意书。 6、放款到卖方,买方和卖方均需提供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各2份 放款到买方,买方需提供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原件1份加复印件2份 农村商业银行网点请咨询:962999。 7、1990年(含1990年)前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30%,1990年以后的二手房超过房屋总价的50%,需要由办理机构指定评估公司进行房屋评估。 纯公积金贷款费用收取标准 担保费:按贷款额度及贷款年限具体计算 评估费:收费标准为300元[1990年(含1990年)前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30%,1990年以后的二手房超过房屋总价的50%,需要由办理机构指定评估公司进行房屋评估。 代办费:收费标准为300元 温馨提示:所有贷款材料均需统一使用A4纸张 1、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均需本人一起到场。 2、上述公积金贷款资料清单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向接受申请的办理网点查询。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的申请材料,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的申请材料,需要的资料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已婚职工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原《房地产证》及卖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 6、所有贷款申请人家庭成员房产查询证明(原件); 7、购房首期款凭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非本市户籍家庭提供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10、父母做共同申请人或共同还款人的,需要提供户口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二)商业贷款申请材料:按照借款人选择的委托贷款银行商业贷款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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