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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附条件赠与子女财产,财产的归属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在所附条件还没有成立前,该财产仍属于父母本人所有。父母仍然是财产的所有权人。 二、在...
附义务赠与合同与目的性赠与合同区别。主要是在于附义务赠与合同是受赠方必须承担一定给付义务,如果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人可以要求其履行义务或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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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理学角度解释,离婚协议约定的将共有的财产归子女所有,这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更具体说来是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是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因此,在离异父母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它内容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应当视为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所以,夫妻共有财产赠与子女有别于普通民事主体之间的赠与,这种赠与表面上也体现了赠与的“无偿”特性,实际上往往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及其它附随义务紧密相连。
法定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项: (1)公民只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才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才有效; (2)遗赠人已为缺乏劳功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3)受遗赠人是在遗赠人死亡时生存着的人; (4)受遗赠人并未丧失受遗赠权。因为受遗赠人有可能因为实施了侵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的行为而丧失受遗赠权。 (5)遗嘱的财产属于遗产的范围,遗赠人遗赠的财产应当是为自己所有的财产权益,这些财产权益在遗赠人死后即转化为遗产。 (6)遗赠人所立遗嘱应符合法定形式。
根据《》第18条规定,如果你不想让房子成为你儿子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在赠与协议中明确该房屋是赠与你儿子一个人的。这样,该房屋就属于你儿子的个人财产,即使你儿子今后,女方也无权分割。如果担心你儿子得到房产后不孝敬你,那么可以在赠与协议中约定儿子对你要履行哪些义务。我国《》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据此,如果你儿子没有按协议履行义务,你可以依法撤销赠与,要回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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