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
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视为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住院期间的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日/月/年))*误工时间。 二、无固定收入: 受害人可以证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受害人无法证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上一年同类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1.住院期间,用人单位有护理的义务。未护理的按当地护工的标准支付护理费。2.确定具体工伤伤残等级才能确定相应的赔偿标准。工伤处理:1.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3.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全部支付。4.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护理费是护理受害人而发生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按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1人已浏览
405人已浏览
601人已浏览
2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