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1993年9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要认真进行审查,对符合本...
首先应当知道何为刑事自诉案件。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刑事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该在受理案件3天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立案的要通知起诉人。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送达控告人。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向法院直接提起的刑事诉讼。公诉的对称。这类案件属于告诉乃论的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公诉转自诉的案件。“告诉才处理”指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虐待家庭成员罪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指轻伤害罪、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或裁定罪、重婚罪、拒绝抚养罪等。“公诉转自诉案件”即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的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需要立案的事件,首先由负责人填写《立案报告书》。包括填写单位、事件、编号、事件时间和场所、伤亡状况和财产折扣、事件概要、负责人姓名和填写时间等。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最后,由负责审查员签字或盖章。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查认为具备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通知的第二天起15天内立案,书面通知自诉人。决定不立案的,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的《裁定书》,交有关负责人同意并审批后,将不立案的《裁定书》送达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提出上诉。上级法院应当认真审查,并将审理结果制作成《裁定书》送达报案人,控告人或者举报的单位。自诉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15日内作出不立案决定,书面通知自诉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对于那些虽然不具备立案条件,但是,需要其他部门给予一定处分的,应当将报案,控告或举报材料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并通知控告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9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