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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2、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
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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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的公司。也就是说,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在设立时起股份全部由该公司的发起人认购,而不向发起人以外的任何社会公众发行股份。由于没有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股份,所以,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发行新股之前,其全部股份都由发起人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东都是设立公司的发起人。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当发行股份的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也就是说,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在公司成立时,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人不仅有发起人,而且还有发起人以外的投资者。 (2)发起设立方式的特点是比较简便,只要发起人认足了股份就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但它要求各个发起人有比较雄厚的资金,仅发起人就能认购公司应当发行的全部股份。募集设立方式的特点是发起人只需要投入较少的资金,就能够从社会上募集到较多的资金,从而使公司能够迅速聚集到较大的资本额。但是,由于募集设立涉及发起人以外的人,所以,法律对募集设立规定了较为严格的程序。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依据经营业务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实际上,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方式有三种,即:减少股份数额.减少股份金额以及这两者相结合的方式。1、减持股份,也就是每股的金额不减只减持股份总额。具体操作可分为消除股票和合并股票。前者是指取消一部分股票或特定股票,后者是指合并2股或3股以上的股票为1股2、减少股票金额,即不改变股票总数,减少每股金额,具体实施可分为免除、发行和注销3种方法:免除对尚未支付股票的股票,免除一部分或其所有未支付的股票的发行,也是指已支付股票的股票,将一部分股票返还给股东本人的注销是指在公司损失时,减少每股票的金额,抵消股东补充资本的责任3、减少股票金额和减少股票金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一)发起设立方式,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二)募集设立方式,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则采取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进行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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