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离婚协议书中孩子抚养权是可以约定由夫妻双方共同抚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规定,在...
离婚协议书中孩子抚养权是可以约定由夫妻双方共同抚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八条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协议书中孩子抚养权是可以约定由夫妻双方共同抚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一、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二、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1、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但需要注意的是,双方离婚的子女应由一方抚养并由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双方自愿轮流抚养的可以通过离婚协议书作出约定,变更抚养权可以协议事先约定,也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 离婚之后需要进行充分协商的问题就是孩子抚养费的支付多少和什么时间支付,以及探视的问题。这些都是帮助孩子健康生活的事物,缺少一项生活状况就不能得到完美的程现。幼儿不仅需要丰富的生活还需要情感的沟通,双方给予的情感是不能缺少的。
接受刘XX先生的委托,作为原告刘XX诉被告陈XX离婚纠纷一案的一审阶段的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本律师详细了解了案情,调查收集了相关证据。经过开庭审理,结合审判员归纳的争议焦点,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应当准予双方解除夫妻关系 原告于2015年及2016年先后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2017再次向贵院起诉离婚,被告###已经同意离婚。贵院所作(2017)冀1003民初34**号判决书已经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只是因为婚生女的抚养权问题双方提起上诉,并没有对离婚判决提起上诉。这次庭审,双方对解除夫妻关系,均无异议。因此应当准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这里不再赘述。 二、应当判决婚生女王秭懿的抚养权归原告 从保护孩子健康成长最大利益的角度出发,判由原告抚养孩子更为适宜。 离婚案件当中,孩子抚养权的分配要参考以下因素:从保护孩子的最大利益、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父母的抚养能力等方面综合认定孩子由父母哪一方来抚养更为适宜。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3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以及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结合法律规定及本案事实,代理人认为孩子应由原告抚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9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83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