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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全款购房的情况,如果男性在婚前所购房屋的付款方式特意选择全额支付,并且该男子个人深思熟虑后希望在房产所有权证书中加入女性的姓名,房产所有...
当然可以,但是必须审慎考虑。在经过双方充分磋商并达成共识的情况下,购买房地产完全可以只登记一人的姓名。不动产登记簿是判定物权归属及其内容的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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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物和发生债务,如果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都属于夫妻俩婚后共有财产和共有债务。离婚时需要夫妻俩自行协议分割分配共有财产和债务的分割分配。这种情况下,可以协议车辆归男方所有,当然购车欠下的债务也是男方一人承担。如果就共有财产的分割分配达不成协议,两人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这个是夫妻双方信任的问题。你们感情好没必要考虑房子名字的问题。感情不好。双方不信任才会发生这样的情况。至于别人说的跟你说的协议公证之类的就别想了。如果真那样做了结婚有意义?她要求在房产证加她的名字。以后的事谁也说不好。既然说不好还结婚干什么?结婚在现实社会已经注入许多元素。现在到出台法律来保障已经让人们对爱情婚姻失去信心。我现在的妻子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我们住的彩钢板的房。一分钱花开来花。我从抽芙蓉王到延安。我们一路走来。在我最穷困潦倒的时候她选择为我怀孕。这样的女人我坚持不领结婚证的时候买的120的房子坚持只写的她一个人的名字。我觉得我这样做对。我不知道你们的具体情况。但能说出来这样的话我觉得。。。。。。你懂的。自己的事情自己考虑。小伙伴们只是随便说说。
首先,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并且以自己名义的房屋,根据《》解释三第十条,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属于不动产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其次,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否加名取决于双方协商,看男方是否愿意加上您的名字。加名的法律意义在与赠与,如果加名时注明的是按份共有,则应当注明各自份额。如果是共同共有,则是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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