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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 法院受理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如被告仍未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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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十一条的相应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下落不明人应当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规定: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经公告发现无下落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可以依法判决准予离婚。这意味着已经调解的案件,被告下落不明时,如果对方坚持离婚,不想离婚,不涉及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可以不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应当在受理判决后通过公告的方式告知失踪一方判决结果。
夫妻一方失踪应当起诉离婚,一方失踪,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向失踪人员公告并送达诉讼文件。
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按照普通民事案件规定的程序审理并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夫或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对下落不明一方送达诉讼文书是一个难题,法院如何解决呢? 据上述规定,法院对下落不明的人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被告有可能看到,也有可能看不到,无论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这些规定,是为了保证法院诉讼审理程序的正常进行,保证公民合法诉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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