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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农民工在工作中,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如果自己还清醒),应立即要求到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其次,要知道工伤的范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
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肯定属于工伤。至于谁应该负责,单位一定要负责。关于你的情况,要调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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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农民不是用人单位的职工,不能认定工伤,第二,伤势达到几级伤残,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才知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建筑工人所属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应认定为工伤。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认定为工作上的事故:(1)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工作责任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在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的;(6)上下班途中,由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火车事故等规定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规定,员工在从事雇佣活动时受到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非雇佣关系第三方造成员工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第三方索赔。
具体请参照《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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