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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1、嫌疑人是累犯;2、嫌疑人是犯罪集团的主犯;3、通过自伤、自残逃避侦查的嫌疑人;4、其他严重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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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下列情形一般不得给予取保候审: 1.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审。 3.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中的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的、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并出具,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对具有下列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则应做出禁止性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得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刑罚的; 2、、惯犯或同类前科的重犯; 3、流窜作案的; 4、曾被取保候审而有逃避或其他妨碍刑事诉讼行为的; 5、可能对被害人、、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或财产进行侵害的; 6、可能逃跑、自杀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的; 7、一人犯有数罪的; 8、住址或者身份不明的; 9、其他有碍侦查、起诉、审判情况的。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能够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孩子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时限期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五)对拘捕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要求,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准许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上述取保候审要求之一的。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上述第三项、第四项限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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