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
有下列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作出禁止性规定,一般不得取保候审:(一)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二)累犯、惯犯或者同类犯罪记录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以下四种情况不能取保候审: 1、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审。 3、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进行取保候审,但是以下情况不能办理取保候审: ①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②犯罪后逃逸的; ③不认罪,对指控的犯罪有异议的; ④尚有同案人员没有被抓获的; ⑤外地户口,本市没有固定住所,不能保证随传随到的。 而除了上述情形外,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不需要申请,就可以取保候审: ①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嫌疑,检察院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
按照《》第51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从规定可以看出,其范围涵盖了除可能、外的所有犯罪,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又是几乎任何一个案件都可以套用的。但是,也正是因为法律规定的宽泛,实践执行中取保候审的办理也就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多数情况下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认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而办案单位却认为不符合。可大家适用的的确是同一个标准,却能够得出两个不同的结论,这就形成了一个奇怪的现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8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