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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s
1、农村土地包括自留地、荒地均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是宪法确定的。2、村民承包集体土地按照土地承包法进行,相关权益受法律保护。3、农村集体四荒地,可以承包经营给村民,也可以经过法定程序承包给集体成员以外的个人或者组织使用。4、自留地是宪法、法律规定的一种特殊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归集体。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民集体所有有三种形式:一是村农民集体所有;二是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三是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所有者或者发包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确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属性质、面积、坐落,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如有争议,可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所有权,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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