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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到申请执行异议或到上级法院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
如果你自己认为法院执行错误,不一定是真的法院执行错误,你可以具体问一下你的律师,是不是真的执行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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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国家赔偿法》也被称为“国家不赔法”司法赔偿的前提有二,一是司法活动具有国家赔偿法及相关解释列举的一系列违法情形之一,二是要有实际损失你说的这种情况,无论国家赔偿法及解释,还是民事行政司法赔偿解释中我都没有找到明确支持赔偿的依据。从程序上来说,你首先要找赔偿义务机关,通常就是指这个执行法院,由他自己先确认违法,如果他不答复或拒绝确认或是拒绝赔偿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
搜集证据,到申请执行异议或到上级法院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百三十三条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一、法律依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该条规定明确了错误执行赔偿的含义及适用程序。但就错误执行赔偿如何认定、赔偿范围等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二、错误执行赔偿的含义以及认定 错误执行赔偿,是指法院因执行错误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执行错误是指超出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确定的范围执行、执行对象错误及违法法定程序等执行行为,在国家赔偿工作实践中经常表现为:执行案外人财产的;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或者执行被执行人可分的财产的;违反法律规定,重复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拍卖的财产折价变卖;违反法定程序执行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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