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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实行银行债转股的对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具有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脱困安排; (二)主要生产装备、产...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股东权益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来说,股权转让是通过转让交易双方达成的协议进行的,因此会约定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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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 (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
定向可转债发行条件是: 其一,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募足; 其二,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未处于继续状态; 其三,未违反本法规定,满月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证券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一)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二)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三)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不符合债转股的条件的企业: (一)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 (二)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失信企业; (三)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 (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五)金融业企业; (六)其他不适合实施债转股的企业。 风险提示:债转股操作的注意事项: (一)要注意选择好债转股的对象,不宜在那些应该退出市场的企业中搞债转股。否则既不利于压缩过剩产能和结构调整,也难以实现债转股后企业经营状况的真正改善。 (二)要坚持按市场化原则、法制化原则操作。债转股方案应经债权人、债务人各自的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债转股后原债务人的法人治理架构应作出相应调整;如股东让渡了经营决策权就应该享有优先股的权益,要保证其能得到固定的股息分红以及享有清偿顺序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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