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老人可以立遗嘱,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如果事先订立有效的遗嘱,可以根据遗嘱内容分割遗产。如果没有订立遗嘱,去世后遗产发生法定继承,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1、如果“老人”自己立的遗嘱,他人无法修改。 2、如果老人是与妻子立的共同遗嘱,是否能修改,取决时第一次公证时的约定条件。如果原遗嘱写明可以一人主张修改的,则可以修改。《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五条两个以上的遗嘱人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公证处应当引导他们分别设立遗嘱。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生效的条件。
如果事先订立有效的遗嘱,可以根据遗嘱内容分割遗产。如果没有订立遗嘱,去世后遗产发生法定继承,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均分割遗产份额。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割。遗嘱并不一定要公证,只要内容、形式等方面合法、有效即可。但是通过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进行公证,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能够进一步保障遗嘱的效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7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385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