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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都是不固定的,需要根据双方的意愿来决定,并且要依法办理相关收养手续...
办理收养登记需要这些材料: 1.收养人的子女证明、计生证明、收入证明、公安部门遵纪守法证明、婚姻证明、身份证明等。送养人的身份证明、子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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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养申请手续费:中国公民(包括港澳同胞、台湾居民、华侨、下同)每件二十元(人民币,下同)。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下同)每件五十元。 (2)收养证工本费:中国公民每件十元。外国人每件二十元。 (3)收养登记调查费;中国公民每件二百二十元。外国人每件七百五十元。 (4)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一百元。
(一)申请 1、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2、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或经过公证。 (二)审查 审查是收养登记的中心环节。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 1、收养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3、收养人的收养目的是否正当,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4、是否有买卖儿童或变相买卖儿童的行为; 5、是否有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 (三)登记 1、凡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2、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四)公告 1、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 2、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一)收养社会弃婴: 1、无子女证明 2、收养人情况证明 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4、捡拾弃婴报案证明(公安部门)及捡拾人证明和身证 5、收养人健康证明(市职业病院) 6、收养人、被收养人1寸照片各一张,三人2寸合影照片一张 7、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 (二)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 1、父母死亡证明 2、收养人情况证明 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4、收养人健康征明(市职业病院) 5、收养人、被收养人1寸照片各一张,三人2寸合影照片一张 6、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 (三)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和儿童 1、社会福利机构监护报告 2、法定代表人同意送养意见 3、法定代表人户口本、身份证 4、社会福利机构同意送养登记表及第1条中(2、3、5、6、7)条等证明。 (四)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1、特困证明 2、收养协议书 3、生父母同意送养意见书 4、一方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和第1条中(1、2、3、5、6、7)条等证明。 (五)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 1、亲属关系证明 2、收养协议书 3、生父母同意送养意见和第1条中(1、2、3、5、6、7)条等证明 (六)收养残疾儿童 1、残疾儿童病情签定(残联标准) 2、收养人情况证明 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4、收养人健康证明(市职业病院) 5、收养人、被收养人1寸照片各一张,三人2寸合影照片一张 6、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 (七)收养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 1、未成年人的须有抚养义务人和监护人同意送养协议 2、由法院出具的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 3、村、居委会、生父母单位、民政部门有抚养义务的监护人证明及第1条中(1、2、3、5、6、7)条等证明 (八)华侨、港、澳、台居民办理 须出具国外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旅游证);港澳台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年龄、婚姻、有关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华侨应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以上是110ask.com小编整理的关于收养孩子条件与手续的相关内容。若您有其他疑问,可以登录110ask.com官网免费咨询律师,我们将为您解答困难。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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