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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补偿款中,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他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可以。r《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rr(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rr(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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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的审批主体是省政府或者国务院,村里没有资格说征收土地,征收土地会有征地补偿款,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的补偿加上安置补偿费之和一般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0倍到30倍来计算,全国平均每亩地大约5-6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另外计算。有些地区可能更高,看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但通过按此标准计算出来的补偿标准也不能满足当地生活水平的,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批文等信息。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这部分土地征收补偿费其中包括土地所有权补偿费,土地所有权补偿费属于集体收益范畴,如何分配,应以村民自治为原则。
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很明确的,是“农民集体所有”,但实践中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实现确实存在很多困难。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还是镇(乡)、村、村小组三级所有共存的?若不是,那么应归哪一级所有?而在实践中,多为集体经济组织行使所有权。由于其代表利益的狭隘性,以及易受行政机关的控制,因而对农民集体利益的损害较为严重。出现这种情况的症结主要在于,真正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民集体缺乏实现其权利的组织机制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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