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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的“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称建设工程开工证)和《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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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续展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我们鹏铭知识产权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续展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商标续展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续展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3、原《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在交房时开发商需提供给业主的相关证件如下: 1、开发商需向业主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上面必须有备案部门同意备案的签署和公章。 2、开发商需向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原件,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负责维修房屋质量问题,那开发商就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写出所委托的单位名称。 《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等。 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住宅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上述规定的期限,购房者可以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延长保修期限。但是,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开发商需向业主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住宅使用说明书》里应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标出使用注意事项。 4、开发商需向业主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原件,此证书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站(质监站)经验收合格后颁发的。 5、开发商需向业主出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原件,以上五项简称“三书一证一表”,业主在收房时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开发商出具这些证件。
交房时开发商必须提供:1、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2、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使问题获得解决。3、如果合同约定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房条件的话,应要求开发商提供;如果没有这样约定的话,就要求开发商出示与约定交房条件相应的文件资料。如果开发商能不提供上述文件,购房者有权拒收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开发商承担。依据有关规定,我国目前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建设部制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内容通常包括:工程的基本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在内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等。《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是不能入住的。如果出卖人交付的商品住宅未能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中不排除该商品房在建筑质量方面存在重大的缺陷,同时,竣工验收备案表直接关系到房产证的办理,一旦将来发现该房屋始终无法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房产证则始终无法办理。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使问题获得解决。如果合同约定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房条件的话,应要求开发商提供;如果没有这样约定的话,就要求开发商出示与约定交房条件相应的文件资料。如果开发商能不提供上述文件,购房者有权拒收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开发商承担。针对您所说的情况,还是建议您先不要收房,否则再维护权益则比较被动。业主可以和开发商进一步沟通协商,如果协商未果,必要时可以向工商等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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