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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纠纷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对行政处理不服的,可以以处理争议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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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所属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作出的录用、考核、任免、升降、辞退、回避、退休等人事处理决定和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的处理决定; (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请示等作出的答复性意见; (五)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六)上级行政机关责令下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七)行政机关对信访问题作出的没有规定新的权利、义务的重复处理行为或者解释性答复; (八)行政机关落实历史遗留政策问题的行为; (九)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十)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十一)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 (十二)没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组织作出的确认、鉴定以及其他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为; (十三)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行政复议林业登记不在以上范围之内,所以可以申请。
行政复议要按照法律的规则来走,所以问题不服土地确权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答案如下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99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999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法释〔2003〕5号)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行政复议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不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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