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刑事传唤是刑事传唤和行政传唤的本质区别。行政案件中没有太多其他强制措施,但刑事案件程序中有很多强制措施,如拘留、拘留等,没有必要赋予刑事传唤...
《刑事诉讼法》召唤的规定是搜查措施类,不是强制措施类。因此,刑事传唤不是强制措施,没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效力,刑事传唤没有强制性。《公安机关处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⒈《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的规定是在侦查措施类,而不在强制措施类。所以刑事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效力,刑事传唤不具有强制力。 ⒉《公安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6条第3款,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传唤的,公安可以强制传唤。
强制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犯罪嫌疑人,使用强制手段将其带到公安机关或者指定地点进行的行政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嫌疑人和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刑事传唤没有强制力。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刑事传唤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措施,而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作用。刑事案件程序中有许多强制措施,如拘留、拘留等,没有必要赋予刑事传唤强制力。所以刑事传唤没有强制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