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附件:税务开票新规定

2021-10-25
1、发票仅限于发票单位和个人自行填写使用,不得转让。未经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不提交本发票。2、单位和个人只能按照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印制或购买的发票使用,不得用白条和其他票据代替发票使用,也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的使用范围。3、发票只能在收据所在地填写,不得携带到外县(市)使用。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需要填写普通收据,按规定向经营地国家税务机关申请购买收据或填写。4、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业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如实向付款方填开发票;但对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可按规定由付款单位向收款个人填开发票;对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提供零星劳务服务,可以免予逐笔填开发票,但应逐日记账。5、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实现经营收入或者发生纳税义务时填开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填开发票。6、单位和个人填写发票时,必须按规定时限、编号顺序填写,填写时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晰,全部一次复印,各联系内容完全一致,盖公司财务印鉴和发票专用印鉴。填开发票应使用中文,也可以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填写收据后,发生销售退货或折扣的,收回原收据,取得对方国家税务机关的有效证明书后,可以填写赤字收据,使用票的公司和个人填写错误的收据,写上废弃的文字,完全保存各联合检查。用票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及时报告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并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介上公开声明作废,同时接受国家税务机关的处理。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章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