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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下规定可以看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年提出。 《工伤认定办法2011》 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
工伤事故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伤保险的业务指南中指出“工伤事故应该是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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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造成脚扭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逾期未申请认定,职工本人或者家属可以在事故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请问我的左脚踝受伤,到A家医院去治疗,该医院诊断我为左脚踝软组织损伤,说我没多大事,也没开药就让我走了,没几天我的脚就疼的严重了,我又去另一家B医院检查,经检查是骨折,B医院给我放了夹板跟石膏,结果养了一个礼拜后,由于一次我起来活动,直接导致疼痛不已,后又到医院检查,说要我得做手术,后来以为A医院可以报销医保,就在A处做的手术,A医院也承认当初在他们这里诊断属于漏诊没诊断出来。可以委托我们帮您走法律途径解决
很遗憾,脚裸韧带拉伤,按《工伤鉴定标准》,达不到伤残等级。 而达不到伤残等级,就无法按《工伤赔偿标准》,获得赔偿。 只能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由社保局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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