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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之诉为民事诉讼,故须具备《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所规定的起诉条件;同时,代位权之诉还须具备自身的特殊要件。《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
有些发包人往往以对外债务收不回来为借口表示无力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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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关于你是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问题,如你丈夫借款并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属个人债务,你无义务进行偿还,但你需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所谓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于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你们的案件中,主张代位权的应是亲戚朋友而非你丈夫; 第三、鉴于对方已起诉,且查封了你们的房产,建议委托律师积极进行面对;
提起代位权诉讼条件和诉讼流程包括:(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流程是: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提交副本。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1、以径行方式行使代位权债权人的代位权不同于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系代位行使债务人现有的权利,因其是“本来事态的重申”,对于债务人及第三人影响不大,故此法律对其行使方式加以限制。 2、同时,这种直接行使的方式便于操作、减少诉讼,符合诉讼经济原则。从立法上来看,代位权同其它大多数民事权利一样,可以通过诉讼和径行两种方式行使。 3、采取诉讼方式和径行方式并举,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以裁判上之行使为必要,在裁判外也可以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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