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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之诉为民事诉讼,故须具备《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所规定的起诉条件;同时,代位权之诉还须具备自身的特殊要件。《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之前,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已经签订有管辖协议,应当如何加以协调之问题。这主要是指受理代位权诉讼的法院(即被告住所地法院)与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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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发包人往往以对外债务收不回来为借口表示无力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例如,某化工厂欠了施工企业的工程款,而某公司又欠化工厂的货款未付,这时施工企业就有可能提起代位权诉讼,直接起诉某公司要求其支付货款。 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合法。也就是说,承包人与发包人已经办理了工程款结算手续,发包人确实应当支付工程款而没有支付。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这主要是指发包人不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又不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到期债权,导致承包人不能拿到工程款。 3、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即承包人的工程款已经超过付款期限,发包人仍然没有支付。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主要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债权人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债权属于债务人本人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债权人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债权属于债务人本人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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