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关于工资拖欠的相关问题

2024-1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并且不能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所指的“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故意不支付劳动者工资。为了澄清“无故”的具体含义,劳动部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作了排除性规定。具体来说,“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包括以下情况: 1. 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 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面临重大困难,资金周转受到严重影响,并经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最长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除此之外,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于无故拖欠。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