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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工伤,但是如果想顺利申报,必须要单位积极配合。如果是比较人性化的单位,肯定会配合申报工伤,但如果单位比较操蛋,就不一定了。一、你说的上...
即属于工伤,又属于交通事故伤害,一个伤害结果,可以得到两份不同的赔偿,但工伤事故兼有民事赔偿(包括交通事故)的,先按民事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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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属于两个不同性质的救济途径,可以同时主张; 2、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个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法条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可以主张公司赔偿,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 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上诉四点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的话,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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