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减刑后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如何计算

2023-06-13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对于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相应缩短。具体来说,有三种情形:一、被判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被减为有期徒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相应减少至3-10年;二、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按刑法规定,原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主刑相等,并同时执行,因此,被判管制的被减刑后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相应缩短,也应与减刑后的管制期限相等,否则,不能同时执行;三、被判有期徒刑减刑后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应当相应缩短,具体缩短多少,应视具体情况而确定,最少缩短后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