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成果,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从2023年开始,我国农村第二轮土地承...
一、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补助相关规定(一)粮食(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1、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水稻直补每亩补贴20元;农资综合补贴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现在国家部署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这三权的登记发证,不涉及你所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就你所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最新的承包合同为准,你的土地承办权受法律保护,无需担心。土地承包不具有终身属性,无论之前的承包人现在是否本村村民,都无权要求你返还,且土地承包的置换有严格的法定程序,不是个人行为。
一般情况下,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行的。开展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要使绝大多数农户原有的承包土地继续保持稳定。不能将原来的承包地打乱重新发包,更不能随意打破原生产队土地所有权的界限,在全村范围内平均承包。已经做了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地方,承包期限不足30年的,要延长到30年。
第一轮承包期结束,才能开始第二轮承包。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50人已浏览
925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