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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被乘客抢走

2022-08-17
出租车公司现承受损害赔偿职责,然后出租车公司再向师傅追偿,适用最高法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九条第九条雇员在从事聘用活动中使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受赔偿职责;雇员因有意或者重大过失使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受连带赔偿职责。雇主承受连带赔偿职责的,能够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聘用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动活动。雇员的做法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聘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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