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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征得劳动者同意,劳动者有权拒绝。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排除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与...
说明:员工加班后需要调休应提前填写此单,由部门考勤员确认签字当月(季)的加班实际小时数后,交直属主管签批。当每次调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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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据此,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征得劳动者同意,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但按《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不得解决: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规定加班自由公司没有权利强迫你加班如果公司强迫你加班或者罚款你可以直接和公司接触劳动合同并且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综合工时制工作时间统一计算。 实行综合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工作时间综合计算,不区分星期六星期日,某一具体工作日超过8小时并不属于加班,因此,不存在当事人提出的加班小时抵扣综合工时的问题。但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不低于工资的150%支付工资报酬;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关于可以用加班来抵正常上班时间吗的回答,可参考以上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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