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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书丢了,可以要求社保部门给你复印一份,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公章即可;这样工伤鉴定书丢了怎么办一次性赔付的问题就好解决了。 一、一般...
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工伤四级伤残不能一次性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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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工伤保险,能一次性。 鉴定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 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资×法定月份数;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建议伤者在并且稳定或者出院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论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支付16个月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25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14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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