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借款合同中的以房抵债协议,如果法院审理查明属实,一定是无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
借款合同中的以房抵债协议,如果法院审理查明属实,一定是无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借款合同以房屋做抵押如果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房屋抵押行为有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1、借款合同以房屋做抵押如果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房屋抵押行为有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借款合同约定逾期不还以房屋抵顶欠款是无效的,法院不会支持的。《担保法》第四十条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7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