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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离婚程序应当是在进入到诉讼程序之后,由法院主持调解组织双方当事人到达法院,之后关于婚姻的感情问题,还有孩子问题,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进行...
法院调解离婚案件程序是:1、申请调解。离婚案件可以由当事人申请调解,或者由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调解。2、调解动员。法院审查案件,认为法律关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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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房地产纠纷时,我们可以选择几种解决方案:协商、调解、诉讼,那么调解的过程是怎样的呢?申请调解应符合下列条件:申请调解的内容属于调解受理范围;有调解申请、协议书或填写申请表;有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理由;有争议案件的事实依据或证据。2、受理纠纷调解案件的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调解办公室在收到申请书五日内就要进行受理登记,填写受理书。如果认为不符合合条件的,应当电话或者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3、调解办案人进行调查。达成协议,制作调解书;应当注明的事项包括:双方的姓名、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地址、身份证号码和产权关系、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争议的主要事实、争议的焦点和责任,请求调解意思;核实事实和责任,达成协议的主要内容;费用的承担;双方签字盖章,调解员签字盖章,调解办公室盖章。
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调停:为促进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高事件质量和事件效率,使侵权行为当事人立即受到民事制裁,使受损当事人立即得到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权利人一致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损害赔偿,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天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停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须调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期限为十天。(一)调停期限的开始日期。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受伤的,从治疗结束之日起受伤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受伤的人自愿放弃残疾评定的,从受伤的人书面证明之日起受伤的交通事故,从确定损失之日起。人死亡的,从规定的葬礼处理时间结束之日起。从被告知者收到通知的下一天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最后一天是周日或其他法定假日,以假日的下一天为期限的最后一天,期限的最后一天的期限,以停止业务活动的工作时间为期限。(二)对于具备调停开始时间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与当事人约定调停时间、场所,调停时间三天前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并另行约定调解时间。(三)当事人申请超过法定时限或者对检验,鉴定结论,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处理(不调解)通知书”,说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调解的理由和依据,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
根据有关规定,调解委员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调解:第一,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调解委员会应当及时指派调解委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制作笔录,并由调查人签名或盖章。查清事实是调解的前提条件。第二,组织调解。调解一般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如果有必要,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以参加调解会议以协助调解。对简单的争议,也可由调解委员会指定1至2名调解员进行调解。第三,依法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实和理由进行陈述。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调解委员会依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制定的企业现章和劳动合同,公正调解。第四,达成调解协议。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写明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争议事项、调解结果等事项,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对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第五,调解不成的,也应制作笔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由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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