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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按揭是指申请人以购房为目的向银行申请贷款支付房款,按一定年限分期偿还贷款同时银行收取利息的信贷交易行为,即个人在购买房产时由于资金不足而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的简称。
“转按揭”贷款服务是为贷款尚未还清又需要买卖的客户提供了贷款的可能,使该类房屋转让切实可行。而且此项转按揭贷款不限原贷款行,不限已还款时间,不限剩余还款数额。(不仅可办理有房产证房产的跨行转按揭,而且可办理无房产证房产的跨行转按揭)二手房转按揭是指:卖方转让的房屋存在有按揭义务或抵押义务的设置,买方申请新按揭贷款购房,卖方先用买方支付的部分价款解除原按揭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再向买方交付房产及办理过户手续的交易方式。该业务基本流程为: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银行。
1、转按揭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在二手房买卖中通俗的讲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但北京等一些城市已经在07年底暂停了二手房交易中的转按揭业务。根据了解,这次叫停转按揭的主要目的是在控制银行潜在风险、挤出房地产和股市泡沫成分。但根据业内专家分析得出的结论,转按揭业务应该不会被永久性叫停。所以,大家在考虑卖出未还清贷款的房产之前先去当地银行碰碰运气。 2、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如果卖方想在卖出房产之前将贷款还清或买方虽然看好但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可以采取这种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用来申请贷款。这样房主就可以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一定的款来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促成交易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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