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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土地房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同时不用交纳土地的相关出让金等花费,产权证亦不是由国家的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
1、集体土地房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同时不用交纳土地的相关出让金等花费,产权证亦不是由国家的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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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只能允许户口为同村或同集体的人买,不能够上市交易,其余不符合条件的人购买不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中规定:“农民集体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造成“集体建设用地必须转为国有以后才能进入二级市场流转”的状况,从而在立法意义上,城市及外村、外乡居民被禁止成为集体土地上住宅的合法权人。因此,此类房屋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可以过户,但是过户的对象需受到以下条件的限制: 1、相对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相对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否则即使双方达成移转物权的合意也不可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所有证》:是集体土地所有人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扩展资料: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土地的用途;(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七)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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