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对符合国家“千人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武汉“城市合伙人”“黄鹤英才计划”(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和武汉经济...
武汉市户口登记申请表(市内跨区落户)□新城区人员迁入中心城区落户□开发区人员迁入中心城区落户□新城区人员迁入开发区落户□新城区、开发区农村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XX人于XX年XX月XX日购入位于XX地方的住房。现申请常住户口申请人XX日期XX年XX月XX日然后当地公安局盖章然后附上你买房时候的房屋产权证明和房产证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所在地的公安局
申请条件 1.在新城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和住所(含合法租赁)。 2.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此外:获得国家、省、市劳动模范称号、“五一”劳动奖章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在全市范围内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居住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福建省为例,办理分户需要出具结婚证才可以办理。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第十一条公民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提交下列材料之一,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私有房屋产权证;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土地使用证。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地址,不得办理立户。第十五条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结婚证》;(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分户时,符合下列关系之一的,原户内成员应当分在同一户内:(一)夫妻;(二)未婚子女及其父母。父母仅一方在原户内的,其未婚子女应当与原户内的一方分在同一户内;父母离婚要求分户经核准的,其未成年子女应当与抚养方分在同一户内,成年子女由本人自行决定,但已婚子女夫妻原在同一户内的,应当分在同一户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5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335人已浏览
6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