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并发症与医疗过错有关系吗? 并发症如果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医疗机构将不存在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
医疗过错相关因素有: 1、医疗行为的合理性标准。即医学标准、医疗技术标准和医疗行为标准; 2、医疗水平的地域性; 3、医疗过错的其他相关因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医疗事故的赔偿,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具体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3、第五十二条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1、医疗行为的合理性标准。即医学标准、医疗技术标准和医疗行为标准; 2、医疗水平的地域性; 3、医疗过错的其他相关因素。
1、并发症如果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医疗机构将不存在过错。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9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