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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商。争议双方当事人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事实求是、互谅互让、公正合理、自觉自愿”原则平等协商,解决权属争议。 2.调解。协商不成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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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协议。 第二条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本解释实施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诉前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追认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展开全部实际工作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处理办法,首先是村、镇调解,再到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时人民法院就会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你申请仲裁时是免费的,并且都是了解农村情况的人员组成,对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是有好处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承包合同纠纷;(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你对照你的纠纷案件,是不是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
土地使用权纠纷,如属于承包土地纠纷,可以申请调解。其它土地使用权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由人民政府处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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