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属于当事人父母共有的住房,在他们过世之后,需要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的,规定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的,按照当事人父母各自第一序列...
(1)首先,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然后,继承人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交被继承人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需要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原税发票,契税发票,继承人,原房产人身份证,户口部,原件,复印件。还要有证据本人为合法继承人(户口本)(或公证)(或派出所办理父母子关系证明)。然后到国土房管局查册办理,房产原发票原件复印件。如果没有发票可到国土房管局查册补办理。凭合法继承人证据,到当地地税局办理纳税。再合法继承人证据,打税发票,到当地国土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当事人办理继承住房,需要死者合法第一序列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三方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就签署放弃协议,大家一起做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再由被选定继承人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继承过户手续。需要死者死亡证明,婚姻情况证明死者名义房产证,死者和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时,申请人需要向登记机构提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继承过户的程序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申请人应向相关机构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5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905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