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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即应按...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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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市有关规定,2008年9月18日之后,不是由劳动者本人提出,而是由用人单位以组织调动、委派等方式安排到另外一个用人单位工作,且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支付解除或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属于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而由单位安排到新用人单位的情况,工龄应连续计算。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不连续计算。你们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为由,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按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说可以扣除病假期间的工资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如果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必须支付你们在原公司期间工龄的经济补偿金。 至于你们修改旧合同还是签订新合同,以及合同形式等,都是需要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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